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市风景园林科技进步,提高我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水平,根据精神,经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批准(附件),并报市民政局备案,我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详见《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
1、符合园林建设基建程序;
2、凡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期满一年的园林绿化工程;
3、园林绿地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建设投资规模300万元以上的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地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及各级风景名胜区的景点、景群或景区。
二、 评选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3月30日
评选时间:2014年4月10日—4月30日
三、评选表彰:
由珠海市风景园林协会对获得优良样板工程的承建、参建、监理和设计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并进行通报表彰
四、 其他说明:
1、根据《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
2、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和《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按要求填写《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和《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分表》及《参评2013-2014年度市优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并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有关资料送珠海市风景园林协会。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附件一、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
2、附件二、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
3、附件三、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
4、附件四、珠海市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等级评分表
5、附件五、参评2013-2014年度市优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