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依据《珠海市风景园林和林业协会章程》、《珠海市风景园林和林业协会会费、资助费缴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拟收取2023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20000元/年。
(二)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5000元/年。
(四)监事单位、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缴纳方式
(一)现金。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
(二)银行转帐。收费单位:珠海市风景园林和林业协会,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东风支行, 帐 号:444000097018000927320。
三、缴纳时间
2023年3月1--31日,未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将视为自动退会。
四、2022年度未交纳会费的单位,请务必在2023年2月28日前补交,否则将依据章程规定视为自动退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名联、阮澄敏 电 话:0756—2311498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2111号2419室(恒大天玺)
2023年2月6日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