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工程建设专业性很强,且与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所以,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必要的。然而,企业资质等级却成了业务能力的代名词和投标资格认定的唯一评判标准,这种扭曲的社会评价,使企业资质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
工程业绩就足以证明企业的施工能力,而没有必要以一纸资质来证明。
资质管理滋生大量乱象,如资质出借,资质挂靠等,因为以往太重视表面性的东西和形式主义。如承接工程必须有资质,企业为了申请资质,有时就不得不造假,否则,难以取得资质,造假又增加企业成本。而挂靠人员数量不能代表企业真实的技术能力,即使是企业员工,也是有流动性的,所以这样的指标与企业真正的实力没有相关性,这样的资质严重失真,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一项制度驱使社会公众大面积造假,一定是制度本身出了问题,不做假不能生存。以有效业绩认定企业资质的做法是合理的可行的,资质挂靠、证书挂靠、人证分离等现象自动消失,因为没有需求了嘛,而靠打击是根本杜绝不了。
其次,因为政府和企业对个执业资格、职称的要求,也迫使个人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从事毫无意义的考试评职称,不会因此而增加个人能力,却增加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个人执业资格同样以工程业绩、实际能力和个人品牌作为衡量标准。
资质取消后,让企业更重视业绩积累和品牌建设,而不是本末倒置去申请资质,也不用高成本维护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