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方日报》头版报道:《珠海深圳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在这次全国评选结果排序中,珠海名列第二,将分三年获得国家12亿元的财政补助支持。详情如下:
2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门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珠海和深圳在公布的评选结果排序中分别位列第二和第六,双双正式入选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据了解,此次共有17个城市参加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通过参评城市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最终现场公布成绩,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分数排前14名的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今年3月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3月30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技术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珠海、佛山、东莞、湛江4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分,珠海市得分第一,被推荐作为广东省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按文件精神不用参加广东省内竞争,由其自行直接上报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参加评审。
据悉,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后,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也就是说,珠海总共将获得12亿元的中央财政补助。珠海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加大力度打造生态美丽家园。
记者了解到,珠海具有建设海绵城市的优越天然禀赋,并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去年,珠海已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示范区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配套的规划、工作方案、技术导责、图集等,并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大部分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其中已开工项目有41个。同时珠海对项目进行流域打包,积极探索创新PPP投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