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16—13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披露等管理行为,加快建设园林绿化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珠海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市法制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政和林业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2016年3月23日
珠海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doc